
在经济越来越发达的今天,钱,无疑是连接男女感情的重要桥梁之一。
恋爱期间,男女双方之间的财务来往更是常见。文章源自【泰极阁】泰国情降中心:传承古法降头师秘术,深层重塑姻缘挽回局-https://www.seo3s.com/62959.html
赶到情人节,要表达爱意,转个账;
日常生活需要开销,转个账;
家里突发急事,需要钱,转个账。
情到深处,一切都好说。你侬我侬,何分彼此。
一旦感情生变,就该清算了。
最常见的理由就是,这钱都是我借给你的,你得还给我。
问题是,之前转账的时候,因为信任和面子问题,也没有让对方打借条,钱能要回来吗?
从法院公布的这类案例来看,如果没有借条,恋人之间的这一种转账是要不回来的。
比如,“520元”“521元”“666元”“1314元”“1413元”。这类的转账属于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。
法院会将这类的转账认定为一方对另一方的示爱、祝福,转账的一方主观上并没有出借的意思,纯粹是一种感情的表达。接受转账的一方也没有借钱的意思,是在接受对方的爱意。
既然双方没有借贷的合意,自然就不能按照借款处理。
这类的转账最终会被认定为赠与。
关于赠与,《民法典》是这样规定的:
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
钱已经收了,说明钱的权利已经转移了,赠与完成,无法撤销,也就意味着钱要不回来了。
你或许会说,我转钱是奔着结婚去的,这是彩礼。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,婚没结成,钱就该还回来。
你可以说,但是法院不会采信。因为这不符合社会上对于彩礼的定义。
你或许还会说,我转了这么多钱,是想得到一些东西的。
你想得到啥?我国的法律是不支持婚前性行为的,你只要敢说,法院就敢怼你。
所以,不要犟,这类的转账只会这么处理,除非你能证明这是借款。
谈恋爱,讲究量力而行。
给的一方,要知道自己有多少财富;
收的一方,要知道自己能承受多少财富。
不至于在感情走不下去的时候,输了风度和人品。
法律不过是衣食住行。
关注我,和你聊聊身边的法律。
